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财政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6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体流程
本年度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工作主要包括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请、2024及2025年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相关工作继续通过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开展,无需另报其他电子或纸质版材料。
整体工作流程如下表所示,审核标准说明详见附件1;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步骤 | 流程 | 系统操作模块 | 截止时间 |
步骤1 | 2025届毕业生: 基层就业复核申请 | 基层就业复核 | 6月10日前 |
步骤2 | 2026届毕业生: 基层就业申请 | 基层就业申请 | 8月20日前 |
步骤3 | 复核通过的2025届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 | 在职在岗确认 | 8月20日前 |
2024及2025届毕业生: 在职在岗确认 | 在职在岗确认 | 8月20日前 |
二、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请
(一)申请条件
补偿代偿对象为我校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同时必须满足工作时间、区域范围、工作地点和单位岗位四方面相关要求,具体申请条件请见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
有意愿申请的2026届本科生可加入“SEU本科生基层就业补偿代偿答疑QQ群”:368812142。
(二)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8月20日前】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要注册和登陆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https://jcjy.xszz.edu.cn/),相关操作流程见附件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金额为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不含住宿费等其他费用),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个人垫付利息由国家回补。学生可以登录高级财务平台(http://caiwuchujf.seu.edu.cn)查询学费金额。申请补偿代偿类型时,申请学生可根据就高原则自行选择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例如,某同学四年实际缴纳学费为26500元,此同学大二才开始贷款8000元/年,三年共贷款24000元,那么他应该申请学费代偿;如果此同学大一开始申请贷款,四年共贷款32000元,毕业后产生利息加学费超过26500元,那么他应该申请贷款代偿。
特别提醒:
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暂不能落实工作岗位或实际工作地点的2026届毕业生(含2026年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学生),未能在9月30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务必要在2026年9月30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7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若复核时未能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错过不可补报!
申请材料模板(包含就业证明、二次分配证明、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工作证明、工作地点流动证明、保密工作地址符合条件证明、非现役军人证明和海上作业证明)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见附件4。
2.学院审核【9月1日前】
特别提醒:学费金额需与财务系统一致。审核时须核对学生学费,学费须登录高级财务平台查询学费金额。如无权限,请于8月25日前填写附件5腾讯表格学费查看权限申请,管理办将于8月27日前统一打报告至财务处申请开通查询权限。
3.学校审核【9月5日前】
学生处本科生管理办参考财务系统学费金额和附件1(审核标准说明)进行校级审核。
4.学院盖章【9月10日前】
校级审核通过后,学院在系统中导出申请表,签字盖章后至财务处审核盖章,并交至学生处管理办。
特别提醒:申请金额与财务系统金额不一致需要重新提交,请务必仔细核对!
5.学校盖章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9月30日前】
6.资金发放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中央审核后,学生可自行查看审核结果。毕业生获批的代偿金共分三次发放完毕,分别为33%,33%及34%,管理办于来年春季学期完成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以教育部资金下拨时间为准。
三、2024及2025年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
请2024及2025届毕业生于8月2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在职在岗确认”申请。
正常在岗的学生应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学生应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可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
特别提醒:“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需按照审核标准说明(附件1)重新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且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四、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
基层就业初次申请或在职在岗确认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5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请各学院组织有关毕业生在“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填报信息,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于6月15日前完成学院审核。待学校及中央审核后,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复核通过学生8月20日前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申请填报在职在岗确认信息。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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